著作權限制適當引用條件
1、只能引用他人已發(fā)表的作品
這限于引用人作品發(fā)表的情形,因為引用人作品一旦發(fā)表,也必將使被引用人作品部分公之于眾,從而侵害了被引用人作品的發(fā)表權,甚至是隱私權。
2、目的僅限于介紹、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
評論中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方式,就是戲仿評論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“惡搞”。就是利用現(xiàn)有作品的部分要素,并添加評論者的個性化內容,對現(xiàn)有作品的內容或藝術風格進行評論,呈現(xiàn)出滑稽、幽默、挖苦、嘲笑、諷刺的批評效果。
3、注明出處和被引用作品作者的姓名
從尊重被引用作品著作權人的權益來看,應當注明出處、作者的姓名,甚至會對作者進行簡單介紹,適當引用不得因此而侵犯被引用作品著作權人的其他合法權益。
4、引用必須適當
從被引用作品內容的“質”和“量”上看,所引用部分不能構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實質部分,適當引用他人作品在數量上和質量上應有一定的限度,當引用比例超過一定的數量時可能構成侵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