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美國的專利維持費分3次繳納,第一次是在授權后(也就是發(fā)證日)第3-3、5年繳;第二次在授權后第7-7、5年繳;第三次在授權后第11-11、5年繳。由于上述繳費絕限的前半年就可以開始繳費了,所以我們說的3、5年,7、5年和11、5年都是絕限日,過了這個時間點,就屬于滯納期了,繳費需要加入滯納金。
2、如果未按時繳納年費或者繳納金額不足的,專利權人應自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(也就是在授權后第3、5-4年、7、5-8年、11、5-12年補繳),同時繳納滯納金,滯納金為160美元,小實體減半,微小實體再減半。
3、美國專利商標局不會下發(fā)需要繳納年費的通知,但會在滯納期內提醒代理機構需要繳納年費及滯納金。一旦滯納期屆滿,尚未繳費,則該專利即告終止。但是,可以“非故意的理由”提出請愿書并補交年費,來使專利權再生效。
4、申請人還可以通過查詢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官網(wǎng)來了解具體案件需要繳納年費的期限,網(wǎng)址為:https://fees、uspto、gov/MaintenanceFees。進入后,查詢時需同時填入專利號和申請?zhí)栠M行查詢。進入查詢頁面后便可看到所有的年費繳費期限及繳費狀態(tài)了。